信网3月4日讯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凌超健步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超健步鞋业”)在网站宣传的部分内容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凌超健步鞋业20万元。
据了解,凌超健步鞋业作为经营者,通过网站宣称的凌超作为岛城知名企业家族的新成员,传承家族百年的匠人精神,公司现拥有八条先进机械设备的生产线,自主研发生产各类纳米抗菌功能老年鞋……养生保健功能鞋等内容,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依据该条例,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凌超健步鞋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凌超健步鞋业2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凌超健步鞋业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健身器材、包装材料、日用百货;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凌超健步鞋业,工作人员表示凌超健步鞋业确因网站宣传内容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但企业由于疫情尚未复工,因此还未处理此事,待企业复工复产后将尽快交纳罚款并进行整改。信网记者 李美玉